变形形式-装饰雕塑的造型法则
文章出处:未知 │ 网站编辑:admin │ 发表时间:2015-10-14 15:29 我要分享
装饰造型是装饰雕塑的基石。装饰造型与写实造型截然不同,后者尽量与自然形象接近,而前者则远离自然形象,装饰造型既要研究具象形,通过对自然形象的理想化变形处理,创造出似与不似之间的优美形象,还要研究抽象形的形状之美、形状组合的美感、形状的感情特征、形状的风格等。因此,装饰造型的研究是非常理性的。装饰造型设计,就是要指导学生通过研究掌握装饰造型规律,并运用其规律进行创作。如黑白装饰画创作,这种形式最简约,便于集中精力研究装饰造型规律。
我们把古今中外的装饰造型设计大致概括为四种:变形形式、分解重构形式、幻想重构形式、抽象形式。
变形形式:变形形式即在不违背自然根本规律的前提下对物体进行带有主观性的、理想化的变形处理,或拉长或压扁,或扩大或缩小,创作出似与不似的形象。马约尔运用变形手法,用圆的概念分步骤地进行压缩变形创作。布德尔在人物变形的创作手法上,借鉴了古希腊的表现手法,将其融入自己粗犷变形的造型手法当中。中国秦汉时期的雕塑有着适度的变形、夸张的比例与动态,甚至还有像霍去病墓的石雕人物、动物那种依石造形、因材施艺的夸张变形的造型手段,就是采用此种手法进行创作的。纵观历史,运用变形手法创作的作品最多,但风格面貌迥异。由于每个设计者的素质品性和审美理想都不同,他们完全可以形成独特的风格。在变形造型过程中,或向优美化变化,或向朴素化变化,或向狰狞化变化,或向丑陋化变化,或向幽默化变化,或向崇高化变化,或向童稚化变化,或向怪诞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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